

大家看一眼上面这张图,没错,点开,放大。这应该是我今年见过,恶意最大的一个人,也是最没底线,舔得最离谱的一个大v。
简直都没有人性了。
它说的事情是近日“杭州酒局”,为了帮地方官方缓解压力和形象,使出了浑身解数,什么卑鄙的招式都用出来了,尽可能的侮辱和诋毁受害者,简直是恶臭中的战斗机。
提炼一下。
一,把犯罪洗成“风俗”,还来了一句人之常情。
它说,“招呼”个女青年来陪陪酒,让在场的领导兴奋兴奋,也算人之常情。这踏马一个标签正能量的家伙,居然能堂而皇之说出这种话来。还真是应了这三个字的来源。
更何况,官方都白纸黑字写清楚了,“强制猥亵”、“刑事拘留”,它轻飘飘一句人之常情。
为了给权力犯罪写免责说明书,已经是恨不得爬着来表现自己的谄媚了。按它这个逻辑,抢劫也是人之常情了?因为谁不想发财嘛是吧。csb。
二,直接看狗嘴里吐出来的东西。
“不可能找个贞节烈女来煞风景”
“这个女的肯定没少出席这种场合”
“见惯了这种场合”
“跟姓郁的有点儿暧昧关系”。
这货连受害者的面都没见过,就已经断定了受害者必然有罪,说别人见惯了场面、有暧昧关系。这套话术翻译一下:她被猥亵是因为她不检点,她被推倒是因为她活该。
是不是很耳熟?没错,被强奸,是因为穿的少。
三,虚构受害者心理。
它说,“女的给自己定位我是副区长的人,至少今夜要从一而终,便拒绝了姓赵的。”
这是何等的恶毒?有采访、还是有证据?不然凭什么就直接钻到了受害者的脑子里,替她“定位”了?一名女性在KTV里被猥亵、被推倒致轻伤二级,在他笔下变成了“争风吃醋”、“从一而终”的宫斗戏。
受害者一下子从被侵犯的打工人,变成了参与其中的人,罪责瞬间被稀释得干干净净。
什么是造谣?这就是造谣。不,这特么是意淫式造谣。
四,报警,在它嘴里也成为“敲诈”了。
它说,受害者“越想越这口气越咽不下”,“起码甩个三十万二十万就当给我买病号饭也行啊”,“女的这边决定上网敲打敲打姓赵的”……
最新的官方通报和受害方知情人的证实,受害者都是清醒时反抗,以及报警求助。结果到它嘴里直接整个事件的本质是“价钱没谈拢”。
把那名女受害者彻底污名化,推到讹钱的边缘,就能让舆论反转,给那些人减刑?
五,它最后那个恶俗到极点的黄色比喻,我就不复述了。但“精虫上脑”、“sj的力道”这些词汇,恐怕还真是有意为之,把暴力伤害性犯罪包装成了猎奇爽文,有个很好的效果:
让读者觉得“这事儿挺刺激的”,而不是“这事儿挺可怕的”。
至于乱七八糟扯头衔那一块儿嘛,明眼人都看得出来,这东西自己心里也没什么底,就开始用头衔给胡说八道贴金。有点类似于网友常说的,加狗头保命:我都是开玩笑的,大家别介意。
这算不算造黄谣,算不算二次伤害,算不算网暴,算不算严重侮辱?
这种博主,这种大v,它不是蠢,它是坏。
而且是一种经过精密计算的坏。他知道怎么写能挑动情绪、怎么编能迎合某些人的阴暗心理、怎么用“人之常情”四个字,把刑事犯罪变成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实在恶臭,是既躲在角落苟且,还要扭曲如蛆虫。不骂两句都难消心头之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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